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河西区历史悠久、地理位置优越。传说殷周时,总兵官李靖驻守陈塘关,哪吒在九湾河闹海的故事就曾今发生在境内陈塘庄一带。界内的津门古刹挂甲寺,始建于隋唐时期,唐太宗李世民东征,在此寺奏捷挂甲。至明清,已形成若干村落,驻军屯田种稻,穿渠引水,被誉为小江南。清末民初,随着近代工业的发端,商业亦趋兴旺。
1917年,建成天津市第一个行政建制区。
河西区为天津市中心区之一。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,资本主义列强势力侵入,1895年境内东北部部份地区被辟为德国租界,1937年又遭日本侵略者的占领与掠夺与欺凌。解放前,其东北部是军阀政客、达官显贵、洋人买办的乐园;中部是各地穷苦劳动者聚居的“五万杂处”之地,多为城市贫民中的最低层;西南部是以农耕为主的分散的农家村舍。岁月沧桑,河西人民在这块土地上,深受外国侵略者和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双重盘剥与压榨,吃够“三座大山”的辛酸苦辣的滋味,是近代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典型地区之一。河西人民为翻身解放,反对侵略,反抗压迫,谱写了许多坚持正义、不畏强暴、同仇敌忾、为国捐躯、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。
河西区是中外宾客了解天津的窗口。以友谊路为轴线,四周分布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首脑来津下榻的迎宾馆、天津宾馆、喜来登大酒店、水晶宫饭店,以及国内外宾朋云集的天津大礼堂、天津国际展览中心、天津商业银行、北方金融中心、友谊商场等一批商贸、金融设施。全市重要的政治活动、国际交往、经贸科技文化交流多在这里举行,既是本市重要的政治活动中心,也是沟通世界、联系各地的涉外窗口。